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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喝了酒之後,電池就沒電了。這樣也好,讓自己清靜清靜。
 
今天晚上洗澡的時候,突然看到脫下的內衣,想起在很久很久以前,跟某個人分手之後,整整有兩年的時間沒辦法穿他買給我的任何一件衣服。
很喜歡,但是就是沒有辦法穿在身上。
 
老早就知道「會和你過一輩子的人不會是你這生最愛的人」這件事情,也一直很清楚自己其實並不是太瞭解什麼叫做愛。
有人告訴我說:「如果你發現更好的,趁著年輕的時候,快去抓住那個更好的人事物。」有人卻告訴我說:「或許你應該學會懂得珍惜。很多事情不能都要完美的達到你想要的那樣子,有的時候,能夠得到差不多的東西,就要懂得妥協了。」
 
這感覺像是兩樣矛盾的理論。如果我會妥協,那我就不會放棄,如果我不放棄,那就不會有更好的。重點是:除非等到蓋棺論定的那一天,誰會知道現在出現的這個人,決定的這件事,選擇的這樣東西,到底是不是真的是更好的!?
 
還好我有兩隻很愛我的貓咪(應該有很愛吧!?跟前跟後的)。在這個世界上,我一點也不能確定我可以留住誰在我的身邊,或者說我也不能夠確定哪一天我又哪根筋不對是不是又會再拋棄掉什麼人,
但是,我可以很確定的就是,雖然這兩隻貓咪跟我的緣分並不是因為我想要他們,所以偶爾會想起他們是怎麼來的,不過他們讓我有了一個一定要存在在這個世界上的理由,因為他們的這一生就只會愛我、依賴我、需要我。
 
當然啦,有奶就是娘。如果有一天我不見了,他們依然可以跟著別人生活的很好很胖,但是就像我去台中兩天,回家以後他們發出那種「你怎麼出去那麼久都沒回來」的聲音,我就會下意識的催眠了自己說,他們這輩子就是只會最愛我。
 
我能因為感情上的失敗而不信任任何一個男人、不相信這世界上真的存在著因為真愛而相知相惜一生的故事嗎?好像不能,因為這樣對未來的人並不公平,不過,就連一個十個人看見他有十個人都會說「他是一個好人」的人都會狠狠的刺傷別人,我實在是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還可以相信誰。
不過話說回來,我自己也是不太相信我自己,或者說,我從來都知道自己有著兩種極端的個性...。因為覺得沒有愛而分開,分開了以後發現,其實好像也是很愛...。
 
覺得沒有愛是因為過去的經驗告訴我那不是愛的感覺,但分開之後的傷痛卻告訴我那是很愛才會有的情感。
不管怎麼樣,這是我的足跡,看起來結果是失敗的。因為失敗所以想要抹滅,但因為他是我的足跡所以我想要保留下來。
前一陣子還有想到一件事情,就是:日記真是恐怖的一樣東西。因為阿...他會讓你想起你那些不堪的可笑的過去。
 
最後一次戀愛。我跟我自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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